发布时间: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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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持续深化校企协同育人,2026年5月11日上午,应用经济学院邀请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钰律师走进《经济法》课堂,以“法律与人工智能”为主题,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聚焦人工智能法律问题的《经济法》课程。这是继去年张律师围绕民事诉讼与仲裁实务开展校企共建课程之后,第二次以企业导师身份走进同一课堂,体现了学院在经济法课程建设中持续推进“理实一体、课岗融通”的探索与坚持。

张钰律师对人工智能的概念及法律现状进行介绍
与去年聚焦“诉讼与仲裁程序”不同,本次课程的主题聚焦于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所引发的法律新问题。张钰律师从人工智能的基本概念、发展历程与技术分类入手,帮助同学们建立起对AI的基本认知,并系统梳理了我国当前已初步形成的人工智能法律规范体系。他特别指出,2025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首次在法律层面增设了人工智能专门条款,标志着我国在AI法治化道路上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在课程的核心部分,张钰律师围绕AI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AI应用中的肖像权与名誉权保护、声音权益的AI化保护、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以及自动驾驶事故责任等热点问题,结合多个真实裁判案例进行了系统讲解。他通过解析国内用户利用AI软件生成图片的典型操作过程,向同学们阐释了用户提示词控制力与AI生成物可版权性之间的关系;通过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利用AI丑化他人肖像案,以及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生动展示了人格权在网络和AI环境下的延伸与保护边界。此外,他还以ChatGPT早期因技术漏洞导致的用户数据混淆事件为例,提醒同学们在使用生成式AI工具时必须保持审慎。
课程最后,张钰律师介绍了当前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事故时的责任认定问题,结合《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国家标准和《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指出,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家用车仍属于L2级驾驶辅助系统,驾驶人才是法定的责任主体,不能将责任推给“自动驾驶”系统。
整堂课案例丰富、逻辑清晰,张钰律师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鲜活的AI应用场景紧密结合,同学们听得十分投入。在互动环节,大家围绕“AI生成内容能否商用”“使用AI辅助学习是否存在侵权风险”“如何避免在网络上无意中侵犯他人人格权”等实际问题踊跃提问,张律师一一耐心解答,并反复强调:技术可以辅助判断,但责任最终要由人来承担。对于未来从事经济管理和商事活动的同学而言,理解法律规则的底层逻辑,比掌握某一个AI工具更为重要。

张钰律师在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
课后,不少同学表示,这堂课让他们第一次系统地认识到人工智能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规则问题。企业导师带来的真实案例和实务视角,是课本上学不到的宝贵经验。
企业导师进课堂活动是应用经济学院推动产教融合、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举措。未来,学院将继续联合行业优质资源,围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治理、商事争议解决等方向,不断丰富《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经济管理人才持续赋能。(图文/应用经济学院张源晋 责任编辑曾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