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下午,广东白云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下同)修订研讨会在学生处会议室召开。学校校长黄大乾、副校长刘跃南、副校长沈根生、校长助理肖军田出席会议,学生处、实践教学管理中心、科研处、评鉴中心、就业指导中心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及教务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刘跃南副校长主持。
会上由教务处人员就实施细则的修订情况从三个方面进行说明:一是修订背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发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校学生管理面临新形势新要求 。二是修订意义。进一步明确了立德树人要求、强调育人为本;进一步贯彻依法治校方针、注重平衡保护;进一步推动建立灵活学习制度,服务学生创新创业;进一步强化了管理育人的理念,促进学生自我管理。三是修订主要内容。主要从入学与注册,学制、学习年限,考勤与纪律,专业学习与课程修读,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转专业与转学,休学与复学,学业警示、留级、降级,退学,毕业班、结业、肄业,学业证书管理等10个方面进行解读。
随后,教务处李红英处长在会上对实施细则修订背景和急需解决的四个重点问题进行说明。希望各位领导、各部门认真研读,从实际工作出发,对制度再进行论证。现场对急需解决的四个方面问题进行研讨:一是学生学费标准;二是国际合作项目保留学籍期间学生管理和学费收取问题;三是学生课程考核成绩和学分绩点是否可以刷新问题;四是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及跨校学分认定等问题。
接着,黄大乾校长就学生学费标准、国际合作项目保留学籍期间学生管理和学费收取问题、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及跨校修读学分认定等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并要求教务处做好调研,根据调研情况拿出修订意见向领导汇报。
与会人员针对提出的四个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讨论,也提出一些建设性修订意见和建议。
最后,刘跃南副校长要求教务处按照黄校长的要求组织人员做好相关调研,各二级学院和职能处室要在认真学习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令)的基础上,对“实施细则”逐条进行深入研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书面材料提交教务处。(图文/教务处马迎春)
黄大乾校长讲话
刘跃南副校长讲话